本網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形勢下的“菜籃子”保供穩價惠民生根本要求,全面落實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市長對“菜籃子”工程建設的責任意識和工作力度,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
“菜籃子”事關民生大計、社會穩定和農民增收,是中央對城市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城鎮人口穩步增長,“菜籃子”產品價格較大幅度波動將給生產發展、人民生活和農民增收造成嚴重影響,建立健全“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是穩定農產品供給的必然選擇。
《考核辦法》規定了“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的原則、組織、內容、機制、步驟和結果應用等。國務院辦公廳明確由農業部牽頭,會同“菜籃子”食品管理部際聯席會議12個成員單位,直接考核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等36個城市“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落實情況;各省(區)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考核本行政區域內其他地級城市。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菜籃子”產品生產能力、市場流通能力、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調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滿意度五個方面。一是生產能力考核蔬菜播種面積、產量和肉類產量等,保障“菜籃子”產品持續生產能力穩中有增。二是市場流通能力考核批發市場規劃布局、建設和零售網點密度等,促進流通合理布局、批發市場改造升級,市民日常消費更加便捷。三是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考核“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情況、質量安全水平和追溯體系建設等,確保“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不斷提高。四是調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籃子”工程調控政策、價格漲幅、儲備制度建設、管理體系建設、信息監測預警與發布平臺建設等,強化政府對“菜籃子”工作的調控能力,防止價格暴漲暴跌。五是市民滿意度考核市民對“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滿意程度。下一步,農業部將會同“菜籃子”食品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制定“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