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政府發布通知,決定授權和委托成都市、攀枝花市、綿陽市、眉山市人民政府行使省級用地審批權。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實施。

據悉,2024年12月,省政府印發《四川省授權和委托省級用地審批權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收得回”的總體思路,明確了整套授權和委托程序。按照土地管理相關政策和《辦法》規定,自然資源廳組織開展了有關考核評估工作,經研究,確定了符合授權和委托條件的成都市、攀枝花市、綿陽市、眉山市等4個市以及納入4個市各自審批范圍的縣(市、區)名單。

2023年以來,上述4個市中有7個縣(區)存在被省廳立案查處或掛牌督辦案件,屬于《辦法》規定的縣級負面清單情形,故不納入審批范圍。此外,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未單獨編制縣級國土空間規劃,所依據的規劃為國務院批準的《成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其農用地轉用由國務院授權省政府審批,故不納入成都市審批范圍。

明確下放的審批范圍及事項

通知明確了成都市、攀枝花市、綿陽市、眉山市4市政府各自行使省級用地審批權的所轄縣(市、區)名單。

其中,成都市審批范圍為所轄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溫江區、雙流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和蒲江縣;攀枝花市審批范圍為所轄東區、西區、仁和區、米易縣和鹽邊縣;綿陽市審批范圍為所轄涪城區、游仙區、安州區、江油市、三臺縣、梓潼縣、鹽亭縣、平武縣和北川羌族自治縣;眉山市審批范圍為所轄彭山區、丹棱縣和青神縣。

同時,通知明確了授權和委托省級用地審批權的形式和具體內容。

其中,授權成都市、攀枝花市、綿陽市、眉山市政府行使省政府權限內的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審批權;委托成都市、攀枝花市、綿陽市、眉山市政府行使省政府權限內的土地征收審批權、使用掛鉤指標報征審批權、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審批權。授權和委托的省級用地審批權不包括國務院授權省政府行使的農用地轉用審批權。

細化程序確保“接得住、管得好”

通知從強化組織領導、依法依規審批、加強監督管理等方面對4市政府和自然資源廳提出了工作要求。

要求被授權和委托的市級政府要建立健全審查審批工作制度,明確職能職責、工作程序、審查標準和審批要求等內容,確保“接得住、管得好”。

要嚴格遵守行權邊界,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審查機制,嚴格審查把關,確保審批材料真實準確、審批結果合法合規,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不得將承接的省級用地審批權進一步授權或者委托。

通知強調,自然資源廳要加強對市級行使省級用地審批權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批準用地的,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涉及違法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編輯: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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