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發布高校收費正負清單 明確禁止收取補考費
在湖北上大學,要收取哪些費用、按照什么標準,什么費用不用交?3月31日從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調控處獲悉,我省已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梳理形成《湖北省公辦高等教育收費項目清單》《湖北省高等教育收費禁止性事項負面清單》,以清單化形式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通過“正面清單明權限+負面清單劃紅線”,把高校教育收費安排得“明明白白”。
據介紹,我省高校教育收費文件較多,為便于高校規范管理和公眾查閱,2024年3月起,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對相關文件進行梳理歸并優化,以清單化形式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在收費項目清單中,劃定實行政府定價、自主定價管理范圍。例如,服務性收費方面,高校首次為學生辦理在校學習、生活中必須使用和應當取得的證卡不得收費,如學生證、借書證、畢業證(肄業證)、校徽、校園卡、就餐卡等,丟失或損壞需補辦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費。該通知同時公布收費禁止性事項清單,明確嚴禁收取實習費、實訓費、實驗費、耗材費、補考費、重新學習費、論文輔導費、畢業論文答辯費等。
該通知要求,持續加強收費管理、落實減免政策、規范收退費行為、嚴格收費監督。(記者肖麗瓊、通訊員汪辛欣)
編輯: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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